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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林肯市的31歲失業男子丹尼爾.泰瑞 (Daniel Terry) 一年前開始當「專業乞丐」,每年可以討到2萬3400英鎊 (台幣115萬元),外加領取每周80英鎊 (台幣4000元) 救濟金,一年就有約台幣21萬元,總計年收入約台幣136萬元,比英國全職員工的平均年薪2萬5000英鎊 (台幣123萬元) 還高。

泰瑞利用破爛的睡袋和毯子,讓路人以為他是無家可歸的流浪漢,其實他每周有三天與女友住在一名友人的國宅公寓內,其他日子則住在其他朋友的住處。

在一項民調顯示許多乞丐每年的乞討所得高達2萬英鎊,而且並非無家可歸後,林肯市上月開始掃蕩街上的乞丐,泰瑞因而被捕。

泰瑞告訴警方,他周一到周五每天可以討到50英鎊 (台幣2500元),周六和周日每天有100英鎊進帳,如果他全年無休,可以進帳2萬3400英鎊。

泰瑞說,他患有神經性疾病妥瑞症候群,症狀是會習慣性擠眉弄眼或搖頭晃腦,因此他可以領每周80英鎊傷殘補助,但不夠他租房子和生活花費,不得不上街乞討。

他說,他失業前做房地產仲介,一年前發現工作不好找,加上積欠400英鎊房租,因此幹起乞丐這一行。

雖然假裝乞丐詐財的罪行最高可罰款1000英鎊,但法官只罰他100英鎊。

納稅人聯盟一名發言人說,法官判得太輕,泰瑞是詐騙人士,「賺得比許多誠實和辛勤工作的納稅人還多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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